2020湘潭大學MBA\\MPA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概述:
湘潭大學MPA2020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2020年全國碩士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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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MPA2020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19〕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14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以及《湘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做好我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結合本院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復試基本條件
商學院(MBA):
1.自主劃線專業如下:
2.其他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初試成績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3.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執行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
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該政策對應的分數線。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提前與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7.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高于120%。
公共管理學院
1.自主劃線專業如下:
2.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125200)執行教育部 A 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 2020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3.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執行教育部《2020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該政策對應的分數線。
4. 根據學校政策,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 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提前與研究生院招生辦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 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7.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參見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
二、計劃招生人數和調劑要求
1.各專業計劃招生指標
備注:(1)以上計劃招生指標包含推免生;(2)根據復試情況,實際各專業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3.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
(網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
,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院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復試資格。
(5)調劑生復試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后將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復試平臺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說明詳見《湘潭大學研究生院湘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請考生提前做好設備、網絡準備并熟悉系統操作。
1.復試時間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分兩批進行:
第一批為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學院在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21日內完成一志愿復試,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學院在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15日內完成調劑復試。復試具體安排將會在5月20日左右發布,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在線提交資格審查資料,內容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照片。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郵寄給研招辦)。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籍證明、身份證明、單位證明(原件郵寄給研招辦)。
(7)湘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8)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見附件2)。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9)個人有效體檢報告照片(二甲醫院及以上,復試前三個月內,封面須附一張照片)。
(10)誠信復試承諾書。
注意:由于通過網絡遠程復試,除資料(5)和(6)需要復試前郵寄外,其他資料請轉換為掃描件或照片等電子文件通過QQ郵箱在線提交,提交時間:2020年5月11日-12日,原件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一志愿考生請于5月7日-5月11日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五、復試內容和具體安排
1.復試內容
復試由專業筆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及綜合面試三部分組成,通過教育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平臺進行。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00分,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單獨進行。
公共管理專業(120400)筆試科目《514 政治學》,以現場口頭作答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滿分為 100 分。
專業復試筆試科目如下(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若與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相同,則以學院另行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
(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外語非英語的考生請提前聯系學院,以便早做安排。
(3)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加試
同等學力或本科專業跨一級學科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科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受疫情影響,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公共管理專業(120400)加試科目:《公共政策學》《組織行為學》。
(5)工商管理碩士、旅游管理、會計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為100分,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在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學院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 復試具體安排
具體復試分組會在考試前一天發布,考試順序由教育部學信網復試平臺系統隨機安排
六、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30%。
(1)學術碩士和金融(MF)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A
復試成績B = B1(專業筆試成績)*10%+B2(綜合面試成績)*60%+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
總成績C = A*70% + B*30%
(2)工商管理碩士(MBA)和旅游管理(MTA)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A
復試成績B = B1(思想政治成績)*10%+B2(綜合面試成績)*60%+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30%
總成績C = A*70% + B*30%
(3)會計碩士(MPAcc)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A
復試成績B = B1(專業筆試成績)*20%+ B2(思想政治理論)*10% +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20%+B4(綜合面試成績)*50%
總成績C = A*70% + B*30%
2.錄取規則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其中工商管理(120200)專業的五個研究方向分別按總成績錄取,復試成績合格但超出該研究方向錄取指標的一志愿考生,在本人自愿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錄取為其他研究方向,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不足60分的;
b.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同等學力或跨一級學科報考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d.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e.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f.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g. 體檢不合格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30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30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考生因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4.獎助學金
(1)錄取形式為全日制非定向的碩士研究生,學校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錄取形式為全日制定向的碩士研究生(雙少研究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2)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的招生政策和學院的獎學金管理辦法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助學金:6000元/年。
5.導師分配
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具體見入學后通知。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1.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2.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3. 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4. 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及以上,復試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九、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其他注意事項
1. 未按規定時間繳納復試費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 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商學院。
湘潭大學商學院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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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東莞(基地總部)外,廣東省各地級市均設有分部(分校區)報名點,歡迎來電垂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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