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楊春苗)今年以來,柞水縣以推行林長制為抓手,著力構建“責任在縣、運行在鎮辦、管理在村(社區)”的森林資源管理新機制,林長制工作取得了長效進展。
該縣建立了由縣委書記任第一總林長、縣長任總林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督察長、縣林業局和生態環境局局長任督察長的工作體系,全縣共確定縣級林長12名、鎮級林長18名、村級林長162名,縣、鎮、村(社區)三級林長組織機構建立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了縣、鎮、村(社區)三級林長的職責和任務,制定下發了柞水縣林長制《會議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工作通報制度》和《林長考核辦法》《林長考核細則和評分標準》等制度措施,責任明晰、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林長制責任體系基本形成。
全年實施林業重點項目5個,造林綠化3.2萬畝。建設有害生物檢疫點23個,完成林木防治面積3.9萬畝。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案件98起,刑拘9人、罰款125.38萬元,林業資源管護水平明顯加強。廣泛宣傳推行林長制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先后發放護林明白卡1.6萬份、宣傳彩頁2.5萬份、標語120多條,全社會對林長制的知曉率和參與度明顯提升。